当前位置: 城市晚报>>>国内新闻
重庆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彭长健受审
承认受贿否认涉黑
2010-02-09

彭长健受审

  原重庆市人大代表、重庆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彭长健涉黑案8日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彭长健被指控三宗罪:涉嫌受贿471万余元,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467万余元财产不能说明来源。彭长健承认受贿否认涉黑。

  公诉机关指控,1998年下半年至2009年8月,彭长健在担任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副局长、局长,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政治部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重庆三大“黑帮”头目重庆大世界酒店有限公司董事长马当(另案处理)、重庆国程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岳宁(另案处理)、重庆豪诚文化娱乐有限公司经理王小军(另案处理)等人给予的财物共计471万余元。为此,彭长健不依法履行查禁职责,放纵马当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岳宁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王小军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此外,彭长健对467万余元财产不能说明来源。公诉机关认为,彭长健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共计471万余元,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不能说明来源的财产共计折合人民币467万余元,且在任职期间不依法履行查禁职责,放纵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应当以受贿罪、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重庆本次打黑风暴中,彭长健是第二个落马的厅级官员(副厅级),第一个为重庆司法局原局长文强。8日上午9时,据在现场的当地媒体介绍,和之前的打黑案件受审前的情况相比,8日重庆一中院门前很“冷清”,并没有被前来准备旁听的人围得水泄不通。据该记者目测,在正式开庭前,进入法院旁听的人不超过30人。

  彭长健出身工人,上世纪80年代进入重庆市渝中区公安分局,由普通民警起步,后升任渝中区公安分局局长、渝中区政法委书记。彭长健是抓捕悍匪“张君”的骨干警员,也由此得到文强赏识。

  打黑工作已进入尾声

  “重庆打黑工作已经进入尾声。”中央党校政法部教授、重庆高院智库专家林喆8日上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林喆表示,随着文强、彭长健等高官 “保护伞”的受审,意味着重庆打黑工作已经进入尾声,到了“惩治”阶段。

  重庆打黑的意义可谓深远,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受关注的打黑行动。林喆认为,打黑工作结束后,有关部门肯定会进行总结,这次打黑中也有很多值得借鉴的地方。

  比如,问题难以解决时,可以空降打黑官员和专家;打黑过程中,一把手的决心和民众的支持尤为重要等。

  新闻链接>>>

  黎强等涉黑案

  二审维持原判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8日对原重庆市人大代表黎强等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等一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依法驳回黎强等人的上诉,维持一审法院对黎强有期徒刑20年和其余30名被告人所处刑罚的判决。

  二审维持原判

  王天伦被判死缓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8日对王天伦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等一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依法驳回王天伦等人的上诉,维持一审法院对王天伦、唐友彬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以及其余21名被告人无期徒刑、1至20年不等有期徒刑的判决。

  重庆交警总队原总队长

  被诉受贿331万余元

  8日,重庆交警总队原总队长陈洪刚因涉嫌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和伪造居民身份证罪在重庆市第五中级法院开庭受审。起诉书指出,陈洪刚在1996年8月至2009年9月担任重庆市原人大代表、重庆市公安局交警总队党委书记和总队长等职务期间,多次向54个单位和个人收取财物共计331.6万余元人民币。经查,在陈洪刚1698余万元的家庭财产中,有588.7万余元财产来源不明。陈洪刚在法庭上多次表示,在案件调查过程中,他曾主动交代自己伪造居民身份证隐匿财产等案情,希望能将其主动交代的案情视为自首行为。

  文强看守所过55岁生日 

  2010年2月2日,农历腊月十九。 重庆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文强站在了重庆市五中院的被告席上。三天前,他刚刚在看守所里过完了自己55岁的生日。文强说,自己的生日,在腊月十七。此前十几年,这个日子,都应该是他最高兴的时候。“临近春节,又过生日,总会有下属送来红包,表示个意思,希望得到关照。” 

  在公诉机关对文强100余笔受贿的指控中,六成以上涉及“买官卖官”。 这些行贿并不是一次完成,而是通过逢年过节的点滴积累和“孝敬”。文强说:“在重庆市公安局,逢年过节,要给领导送个红包,意思一下,这是一种潜规则。”  庭审快要结束的时候,文强说,他希望政法干部以他为鉴,今后不要再有民警站在这个审判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