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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望放飞了 隐患留下了
现象:燃放过的“孔明灯”随处可见;有关部门:按规定禁止燃放“孔明灯”
2010-03-02

被刮破的“孔明灯”挂在树上

  ■记者 徐晓哲/报道 赵毅亮/摄

  本报讯  元宵节夜晚,不少市民燃放“孔明灯”,以此放飞心愿,寄托希望,但其背后也隐藏着一定的安全隐患。昨日,记者在长春市区的大街小巷注意到,树上、电线杆上,随处可见孔明灯的“躯体”或“残骸”。

  现象

  燃放过的“孔明灯”随处可见

  昨日,记者走在长春市区的大街小巷,发现树上、电线杆上, 破碎的、完整的孔明灯随处可见,仅繁荣路、卫光路两个路段,记者就看到有20多个燃放过的孔明灯。被刮破的灯体在冷风的吹拂下,“哗啦哗啦”地响。“爱你天长地久”等各种心愿语在支离破碎的孔明灯上依旧清晰可见。担心

  燃放“孔明灯”存在安全隐患

  家住繁荣路的王女士说,元宵节夜晚,她站在自家阳台上看烟花时,发现天空中有点点火光在飘移,忽隐忽现,仔细观察发现是“孔明灯”,“看着摇摇欲坠的‘孔明灯’,真不知它们会飘到哪里,会不会给他人带来安全隐患,心里惴惴不安。”

  市民声音

  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管力度

  市民刘先生说:“选择燃放孔明灯来放飞希望愿望是好的,可市中心建筑密集,流动的人也多,不适合燃放‘孔明灯’。有关部门应加大对燃放‘孔明灯’行为的监管力度,呼吁市民自觉维护公共安全。” 

  有关部门

  按规定禁止燃放“孔明灯”

  对此,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说,“孔明灯”属于明火,外焰温度高达300℃,在放飞时,如天空中的风力不大,灯笼底部的燃料烧完后会自动下降;如遇到强风,“孔明灯”则可能被吹倾斜,致底部的带火燃料泄漏或点燃灯笼的筒体。如落到草坪、液化气站等地方,很容易引发火灾,所以按照规定是禁止燃放“孔明灯”的。如燃放“孔明灯”引发火灾,给公共设施、单位或者其他居民等造成损失,将根据情节轻重,对当事人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