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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轨变单轨 让平等的阳光照耀每一个人
2010-03-03

  ■ 本报评论员 柳五

  同是处级干部,在公务员系统退休可拿六七千元,但在企业退休却只有区区一千多元;一位大学教授每月退休金仅仅相当于一位科级公务员……企事业单位与公务员系统的退休养老金存在的巨大差距,令人吃惊。本届两会召开前夕,由人民网发布的两会期间最受网友关注的十大话题中,“养老保险”高居榜首,其中超过八成的网友认为“退休金双轨制”不合理。(3月2日《广州日报》)

  “最受网友关注”以及“不合理”这样的字眼,表明了这种明显有失公平的养老金发放制度已经到了该认真对待和解决的程度。而对具体情况而言,上述新闻还只是说明了一个侧面,事实上对大多数企业退休职工,特别是自己缴纳养老保险的待业、无业市民来说,退休后能够拿到的退休金,与公务员系统的动辄三四千元的养老金相比,更不可同日而语。

  由此,我们也就不难明白,所谓“双轨制”的含义,即对不同用工性质的人员采取不同的退休养老金制度。由于这种制度性差别的存在,不同体制环境下的人也必然体现出制度性差别。不平等就是一种必然的结果,这就意味着,哪个群体的人手里掌控的社会资源多,那么他们就必然会有“近水楼台先得月”的便利条件。有资料显示,从2000年到2005年间,机关退休金年均增长13.07%,同期企退职工的收入年均增长仅6.92%;广州市人大代表黄浩玲日前称,(在广东)现在处级公务员退休金约8000元/月,而同级的企业经理的退休金封顶1700元/月。而自2005年起,企业职工退休金连调六年,却未赶上公务员系统退休人员的一次提升。这也是构成公务员的含金量以及社会对“公务员”职业趋之若鹜的原因之一。

  事实上我们都清楚,从职业的角度,从具体工作条件的角度,虽然每个人的综合能力有高有低,贡献有大有小,但是这并不能构成制度性差异的要件,一个在企业工作的人员,工作量以及对工作能力的要求可能要比一名普通的公务员更高,贡献也更大,但是当他不能为此获得一个相对平等的待遇时,这绝不是一种正常的现象。

  而公务员在退休金问题上的天然优势,也表明社会结构正在丧失基本的平衡。事实上,不光在退休金问题上,几乎所有的领域,公务员都体现了这种赢者通吃的特征,这种权威的错位配置,一方面导致社会各个领域的资源围绕着某种权力低效集中,不能被高效利用,同时也会导致社会的各个阶层之间加剧分化,并形成巨大的鸿沟,从而阻碍和谐社会的形成。从这个角度,“退休金双轨制”要改,这种“双轨制”背后的社会结构更需要引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