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陈大超
英国的一个10岁的小女孩,竟然将她 61岁的奶奶放到网上拍卖。她给奶奶标出的“售价”是99英镑。由于引来的竞拍者众多,在该信息被撤销之前,这位老奶奶的竞拍价已经“飙升”到了2万英镑!可奶奶说她不止这个价——“她说自己得值好几百万呢”。
一个在我这里做客的亲戚,看过这个新闻后笑着跟我说:“假若有人拍卖你,你说你能值多少钱呢?你会不会也跟那个老奶奶一样,认为自己值几百万呢?”我想了想,故意跟他说:“在别人的眼里,我早已是个不值钱的人了,如果有人拍卖我,恐怕没有一个人会参加竞拍的。”亲戚忙说:“你现在才五十一岁,作为男人,这可正是大有作为的年龄啊。”我笑一笑说:“我的一些朋友,五十岁刚到,就被逼着退居二线了。那些在机关里干的人,四十岁没提上去,这一生就废了。”
亲戚又说:“那如果说你是个有思想有头脑的人呢?”我又是摇头:“有思想有头脑就喜欢分析,喜欢提出不同意见,这种人,最容易成为别人讨厌、排挤、打击甚至是下毒手的对象。——人家哪里还会舍得对你出大价钱呢。”亲戚看了我好半天,说:“没想到你这么一个自信的人,一说到竞拍,竟是如此没有底气啊。”我说:“是呀,如果我还活在一个可以把人拿来竞拍的时代,那我真的就是一钱不值了,更谈不上会活得自信而有底气了。”
那个英国小女孩子的做法,只能被当做恶作剧来理解。如果真有人拿我来拍卖,那他就是违法的,只要他是一个能够承担法律责任的人,我就可以起诉他。任何一个人来到这个世界上,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法律赋予了他应有的人权,包括生存权、受教育权、就业权、言论自由权、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等等。一个拥有了这种种权力(利)的人,不仅没人敢买,也是没人买得起的。要知道,一个人一生赚多少钱是可以算得清楚的,但他享有的种种权力(利)值多少钱,却是无法算得清楚的,也是不能用金钱来计算的。
从这个意义上说,每个享有法律赋予的种种权力(利)的人,都是无价之宝。一个人,只要他能认识到自己是这样一种“无价之宝”,只要他能够珍视法律赋予他的种种权力(利),并且能够依靠、利用这种种权力(利)去挖掘、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和人生意义,他自然就会活得很乐观、很自信、很有底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