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不久前的恩施州两会上,该州政协副秘书长、政协委员姚本驰大声疾呼:恢复巴东的裸体纤夫文化,由此引起社会热议。相对文化保护和人格尊严的论战,纤夫们表现得很实际,“只要游客有需要,而且愿意付费,大多数纤夫还是愿意裸体拉纤的。”(3月9日《长江商报》)
把裸体纤夫冠以文化之名,创意不错。特色旅游也是一种资源,也能卖钱,这无可厚非。但当年的纤夫之所以裸体,是因为穿衣服不但影响工作,而且还会磨破皮肤,实在是情非得已。而现在已经有特殊材料定制的短裤,纤夫们不裸体也能方便工作,在这种情况下再让他们脱得一丝不挂,恐怕卖的已经不是文化,而是裸体。
当然我们不排除有人想做一些专门的研究,想看看原汁原味的巴东裸体纤夫文化。但对大多数游客来说,还是以观光旅游的为多。坐一坐纤夫拉的船,看一看周围大自然的美景,感受一下当年的行路难,已经足够。至于纤夫是不是裸体,或者拉船用的绳子是原始的麻绳还是尼龙绳,倒在其次。裸体当然也是一种文化,但更多的还是停留在专业研究和艺术的层次,并不是每个游客都能够接受。
想表现当年纤夫们的真实情况,导游在解说时加上一句“当年的纤夫们囿于条件所限,其实是不穿衣服的”之类的解说词就行了,没有必要真的让他们光屁股。我们去参观渣滓洞,解说员形容敌人的残酷,可以说一下江姐曾被竹签钉过手,可以展示一下竹签,但没有必要雇几个女同志真的去钉手。虽然,如果游客需要,如果钱出得够多,肯定有人不怕痛。
“只要游客有需要,而且愿意付费,大多数纤夫还是愿意裸体拉纤的。”这已经是赤裸裸的商业买卖,已经超出了“文化”的范畴。正如网友评论的那样,有游客需要不见得合理,否则,照这样的逻辑,只要游客需要而且愿意付费,肯定有妓女可以陪睡的,只要有游客需要而且有钱,赌场也是可以开起来的,那岂不是乱了套!(刘昌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