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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关注正为了法制可信
2010-03-10

  3月8日,全国政协委员、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姜建初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看守所里的事情,可以报道,但不能热炒。有时候媒体也会干预司法,热炒一个案件,这样的话不好。在谈到“邓玉娇案”时,他反问道:“为什么不相信法制的力量呢?”(相关报道见本报今日A04版)

  现实中确实存在这样的客观现象,一些司法案件在媒体报道舆论高度关注之下,判决方向和判决结果受到了影响。但与其说问题在舆论和媒体,倒不如说是在司法本身——如果证据确凿,于法有据,为什么要受舆论所影响,而动摇司法的公正原则呢?这里暴露出来的可能恰恰是某些司法人员对法制的不自信。

  媒体的关注不是不相信法制的力量,恰恰相反,正是为了帮助司法真正自信起来。事实上,在司法还缺乏完全独立的现实语境里,舆论关注和信息公开,恰恰是让法制值得相信的必要条件。一方面,信息的充分公开和舆论的关注,使得一些暗箱操作的空间大大缩小,在众目睽睽之下,颠倒黑白有失公正的举动总要有所顾忌。即使有差错出现,也能更迅速地激活纠错程序,避免给当事人和社会造成更大伤害。另一方面,这也使得那些有心要守住公正原则,却备受潜规则压力的司法人员能有所倚靠,大大减轻压力。所以要让公众“相信法制的力量”,并不在于对这句话的简单重复,甚至是强硬灌输,而在于有更多的办法,在制度和程序保障上让法制值得相信。

  对于去年媒体最为关注的邓玉娇案,湖北省省长李鸿忠说得好:“(负面)事情不怕报道、不怕公开,只要报道得客观公正就好。公正、如实,这是最高标准。” 如实公正,就是客观报道事实,以事实为依据,这正是司法原则之一,那么对事实的报道怎么可能干预司法呢?(夏鹏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