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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保证金现状调查
拒返装修保证金 成物业“灰色收入”
■记者走访发现,多个小区物业公然收取数百元至千元左右不等的装修保证金,不少业主未被返还保证金 ■长春市发改委曾明文规定,禁止收取装修保证金。一些业主表示,怕物业找麻烦,交钱后不敢举报 ■一些物业公司表示,不收保证金难保证业主装修时不破坏房屋结构 律师:在装修中破坏房屋结构不应当靠物业监督
2010-03-10

  ■记者 王春胜 张志强 王东启/报道 

  装修保证金,这个词儿对于买过房子的人再熟悉不过,新房入户,几乎所有人都交过这笔钱。近日,记者在长春市一些小区及新楼盘走访,发现每个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在业主入户时都要收取装修保证金,一般在500元至2000元之间。一些业主认为收这笔钱是不合理的,因为在发改委有明确规定的收取进户费用里没有这一项。收取装修保证金是明显的违规收费,可就在记者调查中发现,有的物业公司收取了装修保证金后,把这笔钱揣进了自己的腰包,甚至出现了物业公司卷款走人的情况,那么物业收的保证金到底有没有个依据?针对市民们关心的话题,记者走访了多个小区和部门。

  记者踏察

  维多利亚小区:多数居民不知是否被收装修保证金

  昨日,记者来到长春市民丰大街维多利亚小区A区。该小区居民刚入住不久,很多居民家都在装修。记者首先询问了几位居住在多层居民楼的居民,他们都说物业没有收取装修保证金。记者又询问了几位高层居民楼内的居民,居民们说,他们大部分是回迁户,入住的时候,只知道物业收取了好几项费用,但他们都不知道这里面有没有装修保证金。更有居民以为装修保证金是装修公司收取的,还对记者说:“我们是自己找的装修队,没找装修公司。”当记者解释说装修保证金是物业公司以防止居民破坏房屋主体结构为由收取的押金时,居民们纷纷表示要回家去看看原来交费的单据,如果有这项费用,他们再找物业公司要回。

  润泽新村小区:物业公司黄了装修保证金无法要回

  昨日13时,记者在长春市苏州北街润泽新村小区了解到,该小区是2008年开始入住的,当时的小区物业公司向每户居民收取了300元钱的装修保证金,小区共有1000多户居民。居民张女士告诉记者,她家是先期入住的,在装修完毕之后,向物业公司要回了300元钱装修保证金,可是,一部分后入住的居民就没能要回装修保证金,因为原先的物业公司黄了,没要回押金的居民基本都选择“那么的了”,因为钱也不是很多。其实,居民们应该想到,如果有500户居民没要回保证金的话,物业公司就卷走了15万元,这不是一笔小数目。

  博众新城小区:承诺返还装修保证金物业先推托再玩失踪

  “不交装修保证金,物业就不给钥匙!”家住长春市支农大街博众新城小区的居民们说,自从2008年6月份小区开始入住的时候,负责该小区的诚信物业管理公司向每户居民收取了500元钱的装修保证金。收费的时候,物业向业主承诺,如果住户入住后装修不动主体,他们会返还保证金,但不交保证金就不给业主钥匙。居民都急于入住,也就没想太多,就把钱都交上了。

  与润泽小区的情况相似,博众新城小区先入住的居民拿回了装修保证金,而后入住的居民去要钱时,物业却总是推托,一年多之后,物业公司突然人去屋空,居民们拿着保证金的收据,无处索要保证金。对此,小区的开发商长春广垠地产方面表示,诚信物业向回迁户收取的这部分钱,开发商并不知情,而且物业公司是私自撤走的。

  碧水云天小区:不交装修保证金就别想拿到新房钥匙

  市民姜先生在长春市碧水云天小区购买了一套房屋,现在,姜先生日夜盼望的新房终于可以入住了,但却被物业公司要求缴纳500元钱的装修保证金,否则不给钥匙。姜先生说,他从媒体上得知,根据规定,物业公司没有权力收取装修保证金,他还和物业公司理论了半天。结果,物业公司始终不给姜先生钥匙。最后,本打算跟物业公司斗争到底的姜先生妥协了,他缴纳了装修保证金,现在已经开始对新房进行装修。

  二道区某小区:拒绝返还的保证金成了物业的灰色收入

  长春市二道区某小区居民张先生说当初在进户取钥匙时,物业部门就向每户居民收取了1000元装修保证金,并承诺,如果业户在装修中没有改变房屋结构,物业部门会退还保证金。可到了应该退还保证金的时候却被物业部门以“改了这个、动了那里”为由拒绝返还,几经交涉也没有结果。张先生认为,如果担心居民装修时改动房屋结构、公用设施,就应该在居民进行施工时派工作人员到现场查看,而不是秋后算账。

  居民李先生说,他家装修时进行了一些小的改动,但没动承重墙,根本谈不上影响楼体安全,但在返还保证金时却遭到了物业的拒绝。李先生说,既然物业认为居民的装修已经对房屋的安全造成了影响,并扣除了居民的装修保证金作为惩罚,同时,却默认了装修的合法,那么是不是可以这样认为,只要交了钱,即使装修已经损坏了房屋结构也没有责令其恢复原样。李先生说,由此可见,物业收取装修保证金,其实就是变相地成为物业公司的另一条来钱之道,而被拒绝返还的保证金,最终都可能成为了物业的灰色收入。

  对于收取物业保证金一事,长春市民刘大爷曾做过调查,刘大爷说,对于一个有300户的小区而言,业主新入住后,如果向物业公司交纳1000元装修保证金。物业公司就要向业主一次性收取30万元的保证金。如果物业保证金退还期限为1年的话,这30万元存在银行,就有上万元的利息。同时,物业公司收取保证金,也不一定都退还,这样一来物业公司就有一笔可观的收入。

  物业说法

  收保证金为限制业主破坏房屋结构

  那么物业公司收取保证金是出于什么目的呢?昨日下午,记者采访了长春市几家物业经理,了解装修押金的有关情况。长春市一家物业公司的刘经理说,所谓的押金其实应该叫文明装修保证金,是为了限制住户装修时进行一些装修禁止行为。

  刘经理告诉记者,这些装修禁止行为在国家有关室内装饰装修的管理办法中都有规定,包括不得改变房屋承重结构,不得破坏外立面,不得封闭阳台,禁止在厨房、卫生间、阳台凿挖地坪或开槽等。 刘经理还表示,收取保证金其实是无奈之举,因为物业管理没有执法权,即使发现住户违规装修了,也没有制止的办法。收取保证金是希望住户装修时有所顾虑,从而避免或减少违规装修。 

  发改委

  收装修保证金违规可举报

  在记者走访中发现,很多业主要在装修前和开发商签署《装修保证书》并缴纳约1000元的装修保证金,此外还要缴纳一定的装修垃圾清运费。据《吉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规定,业主装饰装修房屋时产生的建筑垃圾,由业主个人负责清运的不收费,委托物业企业清运的,按15元/立方米收费,物业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业主收取装修保证金或保证金。

  针对收取物业保证金的问题,昨日记者联系到了长春市发改委收费处的一位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物业公司收取装修保证金的问题,发改委早有明确的规定。业主在新入住小区后,物业公司不允许向业主收取装修保证金。“一旦有物业公司收取保证金可以拨打12358价格监督举报中心电话进行举报,将会有人进行查处”,发改委的工作人员说。

  业主担忧

  怕惹麻烦不敢举报

  长春市民张女士说,她家房子刚刚领到钥匙,这几天正准备装修,前去物业服务中心登记时,她被要求交1000元押金。张女士对记者说,交房时有一个钥匙押在物业,等装修办了相关手续才归还。而这个手续就是交押金,签承诺书。对此,张女士说物业公司即使收了保证金,她知道不合理,但物业公司以后就是自己的管家,人家都交了没意见,自己也不愿意带头反驳。所以她只好按物业规定,交了保证金。

  然而就在记者采访中,很多交了保证金的业主都有这样的想法,就是物业收取保证金,他们不去举报就是害怕物业公司知道找自己麻烦。

  律师观点

  破坏房屋结构应由第三方监管

  长春市一家律师事务所的王律师说:当务之急,应当由物业公司的监管部门即发改委和房产部门提请政府尽快出台装修细则性的法规,对装修保证金进行科学地规范,如装修保证金应由谁收取,收取的标准,返还时的标准,返还的时间等等,只有一系列的装修细则出台,才能有效杜绝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存在的矛盾。同时,在装修中破坏房屋结构也不应当靠物业监督,应该由第三方监督管理,需要政府尽快出台装修细则来共同约束物业和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