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城市晚报>>>时评
落实劳动者的休息权不能走回头路
2010-03-11

  ■ 本报评论员 麦小迈

  有关休假的问题,竟然又成为今年全国两会的一个讨论焦点。继全国人大代表陈贵云建议恢复“五一”长假并将春节假期延长两天之后,全国政协委员陶化成紧接着提交提案,进一步主张将春节长假干脆延长到14天。(相关报道见本报昨日A03版)

  有关春节假期延长,不论加2天还是加7天,理由都一样,那就是对于在外地工作的人,春节7天休假时间太短,大部分时间都在路上度过,假日过得太紧张、太匆忙,休假比上班还累,同时也造成铁路运力紧张。这个理由的事实基础是非常坚硬的,似乎无可辩驳。但是代表委员似乎忘记了一点,或者和大多数群众一样,根本就不知道,对于在外地工作人员的休假问题,有明确制度规定——《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很明确:“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

  问题有两个,一个是这一规定颁布于近30年前,已经落后于今天人口大规模流动的现实,有重新修订的必要;一个是即便这已经不能满足今天需要的规定,不知从何时开始,在很多单位,也肯定不再实行了——很多人根本都不知道自己还有探亲假,就是明证。但不管怎么说,这是修订并落实探亲假制度的问题,不是统一延长春节假期的问题。

  说到恢复五一长假,理由是刺激旅游,从而刺激消费。但这两点正是我们当初取消五一长假的原因,今天怎么又被拿出来当做恢复五一长假的理由了呢?当初我们为什么缩短五一假期,取消五一黄金周?正因为全国统一休假,在拉动内需的同时,副作用越来越严重:景区过度开发、基础设施建设浪费严重、环境破坏、票价上涨、运输负荷增加、安全风险增加、管理压力增加、服务质量下降、购物环境恶化、休闲水平低下……这一系列问题连年积累膨胀,最终导致了五一黄金周的取消。仅仅两年,又拿刺激旅游来要求恢复五一长假,似乎过于健忘了。

  当初我们替代黄金周的方案是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就是把统一的“五一”黄金周变成劳动者可以自主选择的个人休闲周。从前集中出游的人潮被分散,旅游会随着季节,形成自然的而非人为的旺季,也就相应减低“十一”黄金周的出游密度,从而在有效缓解“黄金周经济”带来的所有负面作用的同时,既保障了劳动者的休息权,又提高了休闲质量。使“竭泽而渔”式的旅游方式和群众“活受罪”式的低水平休闲得到根本改观。

  那么为什么,不论是延长春节假期还是恢复五一长假,都有很高的民意支持率呢?答案只有一个,劳动者的休息权没有得到真正保障和普遍落实。如果在外地工作的人都能按规定享受到带薪探亲假,如果每个人都能依法享受到带薪休假,谁还愿意靠统一休假,成亿的人去挤火车,到哪个景点都是人看人?

  说到底,落实劳动者的休息权不能靠走回头路。说远一点,对于劳动者权益,如果法律明确规定的休假权利都无法落实,那么提高劳动者薪酬的工资协商,又有谁敢指望呢?如果我们只能用恢复统一休假来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那么难道我们也只能靠恢复统一工资的大锅饭来保障劳动者的薪酬权吗?所以,要真正地理解并回应民意诉求,有大学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