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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被评为全省交通发展先进市
2010-03-11

  ■记者 刘佳雪/报道

  本报讯 昨日,省政府下发文件表彰2009年全省交通发展、公路建设与养护管理、运输管理先进县市,我省吉林市、延边州等35个先进县市获得表彰。

  据了解,2009年全省交通发展总投资达404.9亿元,比上年增加64.5亿元,同比增长18.9%。

  根据《2009年吉林省交通发展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的考核结果,省政府决定,对在2009年交通发展中取得突出成绩的长春市等11个交通发展先进市县、延边州等12个公路建设与养护管理先进市县和吉林市等12个运输管理先进市县予以表彰,按年度考评的结果分别给予15万元至30万元不等的奖励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