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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两会]人大报告首提将质询国务院部门
依法开展质询和询问活动将成为人大常委会开展日常监督的一种具体方式
2010-03-11

  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将会使用询问、质询等监督方式,这两种监督方式此前并不常见。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受常委会委托,向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作常委会工作报告。这是监督法生效后,常委会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将依法开展专题询问和质询。

  吴邦国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说,根据监督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决定的精神,今年将选择代表普遍关心的问题听取国务院有关部门专题汇报,请国务院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答复问题。

  全国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原主任程湘清表示,无论是全国人代会还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历史上从未有过质询案,因为质询有严格的法律程序,并正式列入议程才叫质询案,而询问则很普遍。

  程湘清回忆,曾任七、八、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的厉以宁,曾联名十名委员提出过质询案,但未列入会议议程,后来成了询问。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飞在全国人大新闻采访会上表示,依法开展质询和询问活动将成为人大常委会开展日常监督的一种具体方式。

  据《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