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城市晚报>>>时评
为何应力挺凤姐对广电总局的发飙?
2010-07-07

  7月5日,南方都市报记者连线了罗玉凤(凤姐)本人。对于此次的“封杀说”,凤姐称:“广电总局要封杀我,可以!他在封杀之前作为一个被他封杀的对象,他首先应该提前至少一个星期或者一个月通知我,第二,要让我明白,我为什么会被封杀……第三,封杀我可以,封杀我要有法律依据,要有法律依据才能封杀,不然就侵犯了我的正当权益。”(7月6日中国新闻网)

  从个人认知的角度,笔者也认为凤姐之流是“低俗”的,封杀她这类人也没什么过大的异议。但对凤姐针对可能面临的“封杀”,而对广电总局的发飙却有值得公众喝彩之处。

  首先是其胆气难得。一介弱女子,在面对世俗压力和可能来临的行政层面的“封杀”面前,敢于大胆抗争,并极其鲜明地指出有关官员的“问题”,这本身就是一个值得称道的事。公民有表达权,一个普通网络红人,被网络捧红的凤姐,在和广电总局官员的“封杀”言论辩论和对峙中,表现的勇敢是令人尊敬的。

  更可贵的是,凤姐懂得“依法维权”。他辩解过程中提到的,什么应“至少提前一个星期通知我、什么要让我明白封杀的法律依据……”这里面高度体现了强烈的法治意识和法制精神。这恐怕也正是令广电总局个别官员“哑口无言”的最重要原因。抛开社会公众喜欢不喜欢凤姐的感情因素,单就凤姐对封杀令传言的辩解,是值得推崇的。客观而言,也恰恰是凤姐对广电总局的诘问和发飙,让公众找到了“封杀”措施的法律漏洞。是的,什么是低俗?广电总局能拿出法定标准吗?今天封杀这个,明天封杀那个,翻翻是哪条法律赋予有关部门“封杀”权的?这些问题不澄清,凤姐的发飙就“有理”,也就值得公众支持和力挺。(毕晓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