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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部门紧急通知——
8月31日前对未办结贴息贷款转行手续者 将暂停参保缴费及待遇发放
2010-07-23

  ■记者 宋铁军/报道

  本报讯 昨日,社保部门发布紧急通知:对尚未办结贴息贷款转行手续的人员将暂停参保缴费以及待遇发放。

  2008年长春市为解决困难群体参保缴费难问题推出了政府贴息贷款政策,与中国银行合作为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通过政府贴息、银行发放贷款的方式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并缴纳养老保险费。为方便该项业务的办理,2009年政府贴息贷款业务由中国银行经办转由吉林银行办理。所以,已在中国银行办理政府贴息贷款的人员需要与中国银行结清贷款利息并转入吉林银行续接贷款业务。

  为此,长春市社会保险局近日发布紧急通知,请尚未办结转行手续的人员务必于8月31日前完成转行业务办理,逾期仍未办结的,由此产生的利息将由个人承担,并暂停参保缴费及待遇发放。

  为便于办理转行贷款业务,长春市社会保险局在个体分局(金业大厦3336号)专门设立转行业务办理窗口(一楼19号窗口),并设立热线电话:88679907,随时提供咨询服务。

  经长春市社会保险局核实,尚未办结转行手续人员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已经办理了转行续贷但是尚未结清中国银行贷款的;另一类是始终未办理转行续贷的人员。

  具体业务办理程序如下: 

  一、已办理转行续贷但尚未结清中国银行贷款的人员:本人持贷款合同和借据、身份证、户口到社保局个体分局(金业大厦3336号)一楼19号窗口办理。

  二、始终未办理转行续贷的人员:携带《个体劳动者养老保险手册》、社会保险卡及《社会保险卡缴费协议书》、夫妻双方户口和身份证(夫妻双方需同时到场),结婚证(无配偶人员需提供单身证明)、一寸近期免冠彩照1张,享受低保及低保边缘人员还须携带《低保证》或由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边缘证明,到社保局个体分局(金业大厦3336号)一楼19号窗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