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李明罡 实习生 黄宝龙/报道
本报讯 为依法查处增加企业负担的行为,长春市政府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日前下发《长春市2010年企业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特别强调了对中小企业的权益保护,设立中小企业维权举报电话(0431)88777397,全面实行中小企业缴费登记卡制度,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通过强制中小企业购买产品、接受指定服务等手段牟利。
不得拖延或
拒绝执行优惠政策
方案规定,对已经明确免收的费用项目要坚决停止征收,对明确降低收费标准的要坚决降下来,不得变换名目向企业征收。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执行为企业制定的各项优惠政策。要迅速纠正和严肃查处对落实工作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增加企业不合理负担和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等违规行为。
对违规问题要认真查处,处理结果要逐级上报,典型案件要向社会公布。对顶风违纪和打击报复举报人或刁难企业的,要严肃处理。对违规收取的费用要如数退还,对情节严重或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不得违规提前
征税或者摊派税款
在清理涉及中小企业收费方面,重点是行政许可和强制准入的中介服务收费、具有垄断性的经营性服务收费,能免则免,能减则减,能缓则缓。凡未按规定权限和程序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政府性基金项目,一律取消。严格执行收费项目公示制度,公开前置性审批项目、程序和收费标准。严格执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不得违规向中小企业提前征税或者摊派税款。
对不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负担,要进行调整和规范,从源头上遏制增加中小企业不合理负担和损害中小企业合法利益的行为,逐步清除影响中小企业发展的体制性障碍。设立中小企业维权举报电话,全面实行中小企业缴费登记卡制度,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通过强制中小企业购买产品、接受指定服务等手段牟利,严肃查处侵害中小企业权益的行为。
治理具有垄断性的
经营服务收费问题
加强对社会团体、中介组织服务收费的专项治理,重点治理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和强制准入规定的中介机构、社会团体接受行政机关委托进行服务的乱收费、高额收费以及具有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收费的问题。对新出台的地方法规、规章和制度,要严把增加企业负担的关口。各相关政策出台前务必要征求软环境办、纠正办、法制办、减负办等部门的意见。
此外,加大对代收代扣代缴收费行为的清理力度,切实解决搭车收费问题。要在原有搭车收费进行清理的基础上,杜绝产生新的搭车收费行为。同时,继续清理和规范涉及农产品的收费、道路站点收费、机动车辆检验检测收费和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等各类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