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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月初二和初五 55名酒驾司机被抓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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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2-01-29

当时的侥幸心理让他现在追悔莫及 王海涛/摄

 

城市晚报讯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理儿每个司机都知道。可就是有些人不听话,认为大过年的与亲朋相聚喝点没啥,开车回家路也不远,三五分钟就到了。然而,正是这种侥幸心理潜在着巨大的交通隐患。1月24日(初二)与27日(初五)两个晚上,本报记者随同长春交警夜查酒驾,那些心存侥幸的司机因酒驾被逮个正着。

年初二长春交警

查获酒驾行为27起

1月24日,正月初二,人们还沉浸在节日的喜悦中,长春交警已悄然投入到路面巡查工作中。这天,长春交警共出动警力410人,134台警车,设了46个交通违章纠正卡点。当日执勤交警从早上到晚上10时,共查获酒后驾驶违法行为27起,但未发现有醉酒驾驶现象。当晚,记者随同长春交警对长春市的文化广场、解放大路、人民大街等路段进行了巡视走访,发现在路面上以及各个卡点坚守的民警为节日带来了一份安全。

结合节日期间酒后驾驶的规律特点,科学安排勤务保持对酒后驾驶的整治力度,突出重点、加强城乡接合部和县乡道路的管控,严格查处酒后驾驶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等行为。年初二、初五是全国整治酒后驾车集中行动日,其间长春交警广泛开展节日期间的交通安全宣传和提示,教育、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守法杜绝酒驾,营造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的良好氛围。

朋友聚会贪杯

醉酒驾驶被逮正着

1月27日,正月初五,这天夜里,本报记者再次跟随长春交警体验了一回夜查酒驾。当日19时20分,从长春交通指挥中心刚出来就接到南关区交警方面传来消息:一男子开车把一出租车刮了,现场检测肇事司机喝酒了。20时,在南关区交警大队,涉嫌酒后驾驶的司机张某不是很配合警方工作,对前来采血的公安医院医生坚称说他“既晕针,又晕血”,弄得采血工作一时无法顺利进行,最后警方不得不对张某实行强制采血。“我没喝多少,就喝三罐原汁麦。”男子开始谎称自己姓王,后据警方调查该男子姓张,1977年出生,榆树市人,当晚与亲戚朋友聚会,一时高兴就喝了。张某说,本想自己家距离聚会吃饭的地方不远,开车也就三两分钟就到了,大过节的喝点酒不算啥,开车就回家了,心想交警大过节的晚上也都下班了。“现在后悔,我发誓今后再也不喝酒了!”

张某直到被带进交警大队,才知道后悔。面对交警现场用呼吸式酒精检测仪对他检测的结果: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达96毫克,张某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按照经验,血液检测结果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要比这种呼吸式检测结果高,如果这么说,按照有关规定张某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已经超过了80毫克——醉酒驾驶的“红线”。

中国人传统的“破五”这一晚,长春市交警出动警力390人,警车115台,设立重点部位检查点59处,查获酒后驾驶违法行为26起,醉酒驾车2起,共28起。

(记者 王海涛/报道)

记者手记

正月初二和初五,两个晚上跟随长春交警夜巡,目的很明确“查酒驾”。春节聚会举杯庆团圆,人之常情,平日手握方向盘,这双手此时端起酒杯的那刻,是否该放下车钥匙,冷落一下爱车? 虽然“醉驾入刑”已经给喜好喝酒的司机朋友们敲响了警钟,可还是有一些心存侥幸的司机在试图以身试法,大过年的,两个晚上长春交警就查获55起酒后驾驶事件,这不得不再次提醒我们和身边的司机朋友还是要记住这句既简单又深刻的话:“喝酒莫开车,开车莫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