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曝光两起电动自行车火灾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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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7月30日讯(全媒体记者 周小华 通讯员 熊方圆)今年7月份以来,宁乡市接连发生两起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暴露出违规充电、非法改装等突出隐患问题,引发社会关注。

  险酿大祸:室内充电引险情

  7月23日6时14分,宁乡市城郊街道宁乡大道99号瑞景春天38栋14楼发生火灾。据初步调查,起火物为电动自行车电池,居民将电池拆下带入住宅充电,闻到刺鼻气味之后用水浇电池,并将电池搬至楼梯间内。

  处置及时:非法改装致自燃

  7月18日22时42分,荣花塘村欧洲北路88号充电棚内,一电动摩托车突发火情。巡逻保安发现后立即报警并转移相邻车辆,当地微型消防站的队员2分钟内到场扑救,23时许,金洲中心消防救援站增援后彻底控制了火情。因处置及时,事故未扩大。经调查,起火车辆系市民网上购置二手电动车后私自改装所致。

  目前,宁乡市消防救援大队已联合多部门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整治,严查违规充电及非法改装行为。呼吁广大市民严格遵守消防法规,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共同筑牢社区安全防线。

消防救援人员正在扑灭电动自行车火灾。 长沙晚报通讯员 熊方圆 供图

  消防部门提醒:电动自行车严禁入户充电。电动自行车及其电池不得进入或停放在楼道、住宅内,应使用集中充电桩。另外,私自改装电路、更换电池会破坏车辆安全性能,极易引发自燃。处置起火的电动自行车需谨慎。当电池冒烟或发热时,应立即远离可燃物并拨打119,切勿用水扑救。

【作者:周小华】 【编辑:杨倩杰】
关键词: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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