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
周超为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孙一中为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赵喆为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孟庚秋为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和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王红兰为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龙付送为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傅美容为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马光祥为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涉外商事审判庭副庭长;
刘应江为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土地房屋征收审判庭副庭长;
廖从文为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二庭副庭长;
刘煜为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
康娜萍为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熊婧怡为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文春桃的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谭剑辉的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欧阳华的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和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刘应江的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邓安的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王红兰的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孙一中的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涉外商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王新平的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二庭副庭长职务;
符建华的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