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首张重点液态食品 道路散装运输准运证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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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6月25日讯(星沙时报记者 胡欢欢 通讯员 柳璐)6月22日,长沙县市场监管局湘龙市监所工作人员将一张崭新的《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证》递到了一家物流企业负责人手中。这是长沙县核发的首张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证,也意味着长沙县在液态散装食品运输规范化监管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颁证现场。均为长沙县市场监管局供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从事植物油、酒类、调味品等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的经营者,须在2026年7月1日前依法取得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证,其所用运输容器需逐一取得运输容器证明,方可开展相关运输经营活动。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自有运输容器进行道路散装运输的,不需要取得准运证,但运输容器、运输过程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国家标准等要求。

“说实话,刚看到政策的时候心里是慌的。”一位物流企业负责人坦言。湘龙街道物流企业集聚,不少企业常年承接食用油、酒类等液态食品的跨区域配送业务,却一直对即将落地的新政策摸不着头脑:罐车要改哪些地方?台账要按什么标准建立?万一7月1日之前拿不到证,手里的订单就要全部“停摆”。

企业有困惑,监管部门有行动。针对企业普遍存在的政策盲区,湘龙市监所第一时间组织工作人员逐条学习法规、吃透政策,随后主动走进物流园区,挨家挨户上门送政策、讲标准。工作人员把法规条款拆解成企业听得懂、用得上的“操作手册”——罐体标识喷涂有什么规范、储运容器安全检测去哪里做、消杀登记本怎么填、溯源单据怎么留……一项一项帮企业理顺思路。

工作人员上门服务企业。

与此同时,湘龙市监所工作人员指导企业提前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培训档案、完成罐体消杀登记,帮助企业提前完成车辆专用标识喷涂和储运容器安全检测。企业提交申请后,所内实行审核核查并联办理,工作人员现场核验车辆资质、消杀设备、溯源体系等要件,高效完成审查发证,帮助企业快速取得合规经营资质。

“之前我们还担心要花大价钱返工改设备,现在照着指导一步步来,几乎没走弯路就达标了。”企业负责人拿着刚办好的证件,给工作人员点赞。

从“管得严”到“服务好”,从“事后查”到“事前帮”。长沙县正以一张小小的准运证为切口,构建起“源头可查、过程可控、去向可追”的液态食品运输监管体系,为县域食品安全精细化、规范化治理注入强劲动力。

【作者:胡欢欢】 【编辑:刘鑫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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