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万元买的车位车门打不开,存在设计问题退还车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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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晚报掌上长沙7月30日讯(全媒体记者 李广军)吴女士花9万元在小区购买了一个车位,结果发现因为位置原因,如果相邻车位有车,根本无法下人。经过多次交涉无果后,她将某公司告上法庭。记者30日从长沙县法院获悉,法院支持了吴女士的诉讼请求,判决双方解除合同、退还车位费。法官提醒,业主在购买车位时应当先实地查看,避免所购买的车位无法满足日常使用。

2022年4月,某公司与吴女士签订某小区地下停车场车位有偿使用协议书,约定吴女士以90000元有偿使用该公司车位,同时明确,车位交付后,如因不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或设计要求且严重影响使用的,任何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当时我购买车位时,因不清楚实际地下停车场的设计结构,交房之后才发现问题。”吴女士后来发现,如果旁边车位停车,她的车位上主驾驶、主驾驶后座、副驾驶后座都无法下人;主驾驶车门无法打开,只能人爬到副驾驶下车,而且右边墙体直接挡住副驾驶后座,“按理来说车位最基本的是要能下人,现在连最基本的都无法达到。”吴女士多次与开发商沟通协商更换车位未果,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退还车位款。

某公司则认为,根据车库设计规范的规定,小型车位长4.8米、宽1.8米即满足设计规范,“案涉车位长5米,宽2.17米,符合设计要求,且通过了政府部门的验收,能够满足停车的正常需求。吴女士要求解除协议没有事实依据。”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吴女士提交的多张现场图片以及与某公司工作人员的微信聊天记录,可知案涉车位确实存在设计问题,已严重影响正常使用,且吴女士多次与工作人员沟通更换车位,但沟通无果。尽管形式上看,案涉车位的长宽等均达到设计规范标准,但因该车位与相邻车位及墙壁极其接近,导致在停车时存在车门开启障碍,乘客无法正常上下车辆。综合本案车辆的实际情况,吴女士购买案涉车位无法达到使用目的具有事实依据,且此后与某公司协商更换车位过程中又不能达成一致,遂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车位有偿使用协议》,某公司向吴女士退还车位费90000元。

法官提醒,开发商作为建设方,车位尺寸、通道宽度等均应满足车辆停泊及人员通行的安全需求。若交付的车位实际尺寸或布局不符合规范,影响业主正常使用,需承担违约责任或整改责任。同时,业主也应尽合理注意义务,购买车位时需结合车型实际情况选择车位,购买车位前到现场查看或审查设计图纸。若发现问题,保留现场照片、视频(显示车门开启角度、墙体距离)、沟通记录(微信、邮件、书面函件)等关键证据,避免陷入 “维权持久战”。

【作者:李广军】 【编辑:杨倩杰】
关键词:长沙县法院 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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