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撕开封膜验货,用户申请退货被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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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晚报掌上长沙9月8日讯(全媒体记者 李广军)龙先生在网上买了一盒化妆品,他签收时发现包装封膜有破损,于是从原破损处撕开塑封薄膜继续查验。随后,他以包装封膜破损为由申请退货退款,商家则以其“拆封破损,影响二次销售”为由拒绝申请,双方为此酿成纠纷。记者8日从雨花区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审理了这起网络购物合同纠纷,判决商家退还货款1498元,龙先生退还化妆品并自行承担退货运费。

撕开封膜后要求退货,商家拒绝

龙先生介绍,他花1498元在某网店网购了一盒化妆品,签收时录制开箱视频时发现该商品的封膜接触前就已破损。“我认为是买到了假货,就把已破损的封膜撕掉并打开外包装检查,看商品是否在内和破损。”龙先生说,他这套化妆品是买来送人的,既然商品封膜已经破损,只能申请退货退款,“此时仍处于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期,但商家却表示,因为我拆封破损影响二次销售,拒绝退货申请。”

双方最终未能就商品售后问题达成一致,龙先生向雨花区法院起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无需说明理由退货。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则明确排除四类特殊商品的适用:定制商品、鲜活易腐品、数字化商品及报纸期刊。本案中,龙先生系通过网络途径购买案涉商品,且该商品不属于法定例外范畴,理应适用无理由退货制度。

商家以该商品出现一次性破损,影响二次销售为由拒绝龙先生退货申请,对此,法院认为,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商品能够保持原有品质、功能,商品本身、配件、商标标识齐全的,视为商品完好。消费者基于查验数量、品名等需要而打开商品包装,或者为确认商品的品质、功能而进行合理的调试不影响商品的完好。因商家未证明龙先生拆封商品封膜导致其价值贬损较大,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此外,证据显示案涉商品于签收之时即已存在封膜破损情形,商家以商品影响二次销售为由拒绝售后于龙先生亦显失公平。

法院最终作出上述判决。

基于查验需要打开商品包装可享“七日无理由退货”

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网购的商品在申请“七日无理由退货”时,商家以各种借口拒绝退货的情形,消费者网购遭遇“退货难”怎么办?

律师建议,消费者应了解七日无理由退货的适用条件。《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明确,商品能够保持原有品质、功能,商品本身、配件、商标标识齐全的,视为商品完好。消费者基于查验需要而打开商品包装,或者为确认商品的品质、功能而进行合理的调试不影响商品的完好。

消费者想要有效避免纠纷需在购买商品前要仔细查看商品的性质,了解七日无理由退货的适用条件,包括退货时限、退货条件、退货流程等。进行拆封查验时不破坏商品,退货时应注意保持商品完好,同时在退货时将商品相关的配件、说明书、标签等一并退还。

同时,消费者要理性消费、诚信消费,避免滥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则侵害经营者以及其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作者:李广军】 【编辑:刘可馨】
关键词:雨花区法院 京东,无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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