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8月11日讯(全媒体记者 匡春林)近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一江一湖四水”总磷污染控制方案(2026—2030年)》(以下简称《方案》),聚焦长江干流湖南段、洞庭湖及湘江、资江、沅江、澧水流域,从目标设定到治理手段,亮出多项硬指标和硬举措。
《方案》明确了“十五五”期间总磷污染控制的目标:到2030年,全省国控断面总磷平均浓度较2025年下降10%,长江干流湖南段总磷浓度控制在0.1毫克/升以内;洞庭湖总体保持稳定,东洞庭湖总磷浓度不超过0.06毫克/升,西、南洞庭湖稳定达到Ⅲ类水质。黄盖湖、大通湖等内湖也分别设定了国家或省级考核目标。
围绕上述目标,湖南部署6大方面14项具体任务:强化入河(湖)排污口精细化管控,提升排污口监测管理水平,持续深化综合整治;狠抓农业污染防治,加强畜禽粪污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削减农田面源污染负荷,强化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提升城乡生活污水治理效能,深入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质效提升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深化工业污染治理,加强涉磷重点企业整治;加强湖体生态保护与修复,优化河湖水资源配置,加强湿地保护修复;提升协同共治水平,强化协同监管、项目统筹和科技支撑。
针对畜禽养殖,《方案》要求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到2030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水产养殖方面,到2030年,实现单个或集中连片100亩以上养殖场有效治理措施全覆盖,推动水产养殖尾水达标排放。
《方案》要求,到2028年初构建重点排污口监测网络,2030年基本建成体系,并完成全域入河排污口整治。城镇生活污水方面,推动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分别于2027年、2030年达到65%、75%。工业领域将建立涉磷重点企业清单,推动食品等行业清洁改造,鼓励可生化废水作为污水处理厂碳源补充。《方案》明确,2030年前修复湿地20万亩,重点河湖生态流量达标率达95%。

